兒童保單改版重點 金管會定案3大方針 [2020/7/28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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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保險法》第107條修正案將於12日生效,未來15歲之前兒童保單根據《所得稅法》和《遺產與贈與稅法》規定,僅能給付限額新台幣61.5萬元喪葬費用。據了解,保險局原本要求現行所有身故「退還保費」的兒童保單需立即停售或是不得受理,同時所有兒童保單的身保理賠金合計只要超過61.5萬元者,保險公司就不得再受理第2張保單。

對此,有不少家長擔心未來只能買「不保本」的保單,屆時在保障期間如果沒有使用到的醫療和失能保單,也不能退還保費,豈不得不償失?目前國內各家保險公司已出現一波搶購熱潮,業務員忙翻天、家長也趕忙為孩子多投保幾張保單,為緩解一窩蜂搶購現況,金管會保險局日前拍板定案、確定3大方針:

一、現售保單仍可繼續銷售到6月底、不須停售。

二、未滿15歲被保險人身故「退還保費給要保人」者,可不計入61.5萬元的限額,但如果是退還保費給「受益人」,就要計算在額度內。

三、過去已有投保兒童保單要再加買額度者且合計超過61.5萬者,只要家長簽署聲明書,表達知道如果在15歲之前身故是退還保費,則壽險公司可受理核保。

壽險公會指出,針對此次《保險法》的重新修訂,目前包括:國泰、富邦、中壽、台壽、新光及全球等 6 家保險業者推出有喪葬費用給付的保險商品,建議家長在為孩子投保前,先行檢視原有的保障金額是否足夠及還有哪些風險缺口,盡快為孩子補足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