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小百科/購買保險契約 有十天後悔期 [2020/7/6]
2020-07-06 02:00經濟日報 記者林子桓/台北報導
  •  
  •  

保險為長期合約,民眾購買後難免會遇到急需用錢、繳不出保費或投保一段時間後覺得保單並不符合所需等情形,而產生解約的想法。金管會提醒,若購買兩年以上個人人身保險契約,如果覺得保險商品不符合個人需求,可在收到保單隔日起算十天內,向保險公司行使契約撤銷權。

 

全球人壽建議,民眾在解約前,可諮詢保險業務員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,且不同保險商品解約金也不同,若碰到經濟狀況不被允許時,可考慮向保險公司申請降低保單額度、自動墊繳、保單借款、契約轉換或減額繳清等方式因應。另外,各家保險公司設計的保險商品功效和保障各有不同,民眾在簽訂保險契約前應仔細審閱保險條款及內容。